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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韵物流用户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平台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宗货物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及《及韵物流平台交易总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平台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依托本平台网站(https://www.56jiyun.com),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本平台会员提供物流的相关信息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平台内用户的注册及管理。
第四条 本平台有权依据本细则调整用户注册及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第五条 用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平台注册唯一账号、进行实际系统操作的自然人。用户注册成功后即可查看本平台公示的各类信息,但须经过会员认证后方可进行物流业务相关操作;会员如需进行线上找车,还应通过商家入驻审核,获取商家资格。
第六条 用户账号是指经用户注册申请、由本平台为用户开设的用于录入用户及会员资料、查看交易信息、输入交易指令并在本平台进行物流交易活动的电子通行证。
第七条 会员是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承认并遵守本平台各项管理规则、在本平台进行货物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会员有权指定用户,由用户在本平台进行实际系统操作。
第八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本平台及会员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及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三章 用户注册
第九条 用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使用经过实名认证的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向本平台提交注册申请。
第十条 用户的权利:
1、获得本平台提供的仅限于本平台使用的用户账号及密码;
2、享受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
3、本平台规定用户可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用户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商业道德、各类合同及本平台各项规则等的规定,接受本平台的监督与管理,配合本平台的工作;
2、严格按本平台各项规则履行网站使用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并对自身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3、就用户向本平台提供的证件、签名、印鉴、文件等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有变更,应及时联系本平台客服进行修改(客服热线:021-66896543),并承担因未及时通知本平台作相应变更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4、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5、维护本平台声誉,协助本平台处理各种突发或异常事件;
6、承担发布虚假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
7、其他应向本平台的义务及责任。
第十二条 用户知悉并认可:本平台可以通过邮件、短信及电话等形式,向在本平台注册的用户发送货物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十三条 用户可通过用户账号查询本平台公示的各类信息,如需进行物流交易,须申请会员认证、会员关联或商家入驻。用户完成会员认证或会员关联后与本平台发生的一切交易及管理行为全部视为会员行为。
第十四条 用户进行会员认证的,相关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及韵物流会员管理细则》。
第五章 免责声明
第十五条 本平台在现有技术水平及条件下维护平台服务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但对于本平台不能及时预见、及时发现及防范的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及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通信线路故障等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及风险,本平台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本平台可以在发生本细则第十五条所涉情形时采取对物流活动暂停交易或暂停本平台交易的决定,恢复交易时间以本平台公告为准,恢复交易时以暂停交易前最终记录的数据作为有效交易数据。对因上述原因本平台采取暂停交易引起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若用户认为本平台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了用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用户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用户有权书面通知本平台,要求本平台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及网络地址;
3、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理由及证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存在侵权的相关材料;
4、关于内容真实性的声明:“本人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若本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签署用户的有效签章。
本平台收到用户的书面通知后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视为本平台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本平台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平台重视对用户保密信息的维护,但因本细则第十五条所涉情况或其他非本平台原因引起的用户保密信息泄露,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平台不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章 信息发布及管理
第二十条 本平台网站用于公布平台规则、公告、物流价格行情及其它统计资料及信息。
第二十一条 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及本平台网站的公告及通知均为本平台向用户传递信息的有效途径。对于已经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向用户的有效送达。
第二十二条 本平台根据本细则做出的各种决定、规则调整等,均通过本平台网站对外公布,除另有规定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违约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用户对其账号在本平台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第二十四条 对违约或违反本平台有关规定的用户,本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暂停或关闭用户账号,并在有关网站及媒体上进行公告。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本平台有权采取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不足以弥补本平台损失的,本平台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究用户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于交易过程中接触到的本平台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用户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平台商业秘密。用户泄漏或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涉嫌犯罪的,本平台有权采取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用户点击本细则下方的"同意并继续"按钮即视为用户完全接受本细则,在点击之前请用户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细则的全部内容。用户点击同意本细则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站服务的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七条 本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交易习惯、客观条件等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并按修订后的细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其它以本平台名义发布的制度、办法、规定等均属本细则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
第三十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及韵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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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平台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宗货物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及《及韵物流平台交易总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平台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依托本平台网站(https://www.56jiyun.com),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本平台会员提供物流的相关信息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平台内用户的注册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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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本平台及会员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及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三章 用户注册
第九条 用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使用经过实名认证的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向本平台提交注册申请。
第十条 用户的权利:
1、获得本平台提供的仅限于本平台使用的用户账号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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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平台规定用户可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用户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商业道德、各类合同及本平台各项规则等的规定,接受本平台的监督与管理,配合本平台的工作;
2、严格按本平台各项规则履行网站使用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并对自身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3、就用户向本平台提供的证件、签名、印鉴、文件等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有变更,应及时联系本平台客服进行修改(客服热线:021-66896543),并承担因未及时通知本平台作相应变更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4、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5、维护本平台声誉,协助本平台处理各种突发或异常事件;
6、承担发布虚假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
7、其他应向本平台的义务及责任。
第十二条 用户知悉并认可:本平台可以通过邮件、短信及电话等形式,向在本平台注册的用户发送货物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十三条 用户可通过用户账号查询本平台公示的各类信息,如需进行物流交易,须申请会员认证、会员关联或商家入驻。用户完成会员认证或会员关联后与本平台发生的一切交易及管理行为全部视为会员行为。
第十四条 用户进行会员认证的,相关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及韵物流会员管理细则》。
第五章 免责声明
第十五条 本平台在现有技术水平及条件下维护平台服务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但对于本平台不能及时预见、及时发现及防范的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及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通信线路故障等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及风险,本平台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本平台可以在发生本细则第十五条所涉情形时采取对物流活动暂停交易或暂停本平台交易的决定,恢复交易时间以本平台公告为准,恢复交易时以暂停交易前最终记录的数据作为有效交易数据。对因上述原因本平台采取暂停交易引起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若用户认为本平台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了用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用户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用户有权书面通知本平台,要求本平台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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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内容真实性的声明:“本人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若本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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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收到用户的书面通知后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视为本平台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本平台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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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违约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用户对其账号在本平台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第二十四条 对违约或违反本平台有关规定的用户,本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暂停或关闭用户账号,并在有关网站及媒体上进行公告。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本平台有权采取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不足以弥补本平台损失的,本平台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究用户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于交易过程中接触到的本平台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用户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平台商业秘密。用户泄漏或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涉嫌犯罪的,本平台有权采取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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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用户点击本细则下方的"同意并继续"按钮即视为用户完全接受本细则,在点击之前请用户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细则的全部内容。用户点击同意本细则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站服务的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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